首 页 | 联系我们 | 工作通知 | 贸促动态 | 政策法规 | 知识产权 | 贸促商机 | 出证认证 | 展会信息 | 相关下载
站内搜索 热门搜索:
您当前所在位置:首页 >> 政策法规

贸促〔2021〕0668号预警信息:越南 提醒在越中国公民警惕隔离场所交叉感染风险

作者:站长     加入日期:2021年11月04日     点击:630

贸促20210668号预警信息越南 提醒在越中国公民警惕隔离场所交叉感染风险

近日有多名中国籍船员经陆路口岸回国后确诊感染新冠肺炎,相关流行病学调查显示不排除系回国前在集中隔离点被感染。驻越使馆提醒在越中国公民注意:

一、切勿对疫情形势掉以轻心。尽管河内、胡志明市等地陆续放松社会隔离措施,但当地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,越全国累计确诊人数已超过70万人,单日确诊人数保持在1万人左右,疫情拐点远未到来。驻越使馆提醒在越中国公民继续坚持“非必要、非紧急,不旅行”,外出严格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,保持社交距离,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。

二、接种疫苗后仍需做好个人防护。随着“春苗行动”在越全面实施,众多在越中国公民已陆续完成国产疫苗接种。驻越使馆提醒在越中国公民,任何疫苗的保护效力都不可能达到100%,接种疫苗后仍不能放松警惕,应严格遵守当地防疫规定,采取有效措施,继续严格做好个人防护。

三、高度警惕集中隔离点感染风险。越一些地方集中隔离点设施不完善,管理不严格、不规范,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,存在较大防疫风险和隐患。驻越使馆再次提醒,入境越南的中国公民应选择在有独立卫生间的设施隔离,隔离期间避免与隔离点其他人员接触,避免共用卫生设施,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和交接物品的消杀工作,切实防范集中隔离点交叉感染风险,结束隔离后严格按规定进行居家观察和健康监测。

四、回国前按规定做好健康监测和闭环管理。拟搭乘航班回国人员,应按驻越使馆有关通知要求做好隔离前闭环管理,并于登机前2天内在驻越使领馆指定机构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血清特异性IgM抗体检测,凭“双检测”阴性证明向驻越使领馆申领健康码。拟经中越陆路口岸回国人员,务必加强回国前自我健康监测,提前进行核酸检测并携带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签证等在越居留证件出行,以备查验。

五、如出现疑似感染症状,请及时就医,遵从专业医护人员指导。为对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安全负责,身体有发热、咳嗽等不适症状的人员请勿出行。

越南急救电话:0084-115;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:0086-10-12308或0086-10-59913991;中国驻越南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:0084-24-39331000;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:0084-908002226;中国驻岘港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:0084-905580010。

 
 
上一主题: 贸促〔2021〕0669号预警信息:乌兹别克斯坦韩国加快自贸协定谈判进程
下一主题: 贸促〔2021〕0667号预警信息:加拿大对中国产玩具施召回
【收藏本页】 【打印】 【关闭】
 
友情链接
中国贸促会 | 福建贸促会 | 中国闽东企业信息网 | 贸促会网上商务认证中心 | 中国政府门户网 | 三明贸促会 | 北京贸促会 | 厦门贸促会 | 新华网 | 外交部 | 国务院港澳办 | 国务院台办 | 商务部 | 福建省人民政府 |
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宁德市支会(宁德市贸促会)  ◎ 版权所有   http://www.ccpitnd.com 技术支持:中国闽东企业信息网   管理 闽ICP备18010274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