贸促〔2021〕0223号预警信息:欧盟对涉华味精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
4月19日,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,对原产于中国的味精(Monosodium Glutamate)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,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企业征收33.8%—39.7%反倾销税,具体征税如下:对河北梅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征收33.8%的反倾销税、对通辽梅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征收33.8%的反倾销税、对福建省建阳武夷味精有限公司征收36.5%的反倾销税,对其他企业征收39.7%的反倾销税。涉案产品的欧盟CN编码为ex 2922 42 00。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—2019年12月31日,损害分析期为2016年1月1日—倾销调查期结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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