贸促〔2021〕0205号预警信息:欧盟对华柠檬酸和柠檬酸钠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
4月15日,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,对原产于中国的柠檬酸和柠檬酸钠(Citric Acid and Trisodium Citrate Dihydrate)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,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企业征收反倾销税,税额详见下表。涉案产品的欧盟CN编码为2918 14 00和ex 2918 15 00。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—2019年12月31日,损害分析期为2016年1月1日—倾销调查期结束。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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