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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限燃放烟花爆竹 共守共享文明城市

作者:站长     加入日期:2021年01月28日     点击:1187

禁限燃放烟花爆竹  共守共享文明城市


亲爱的市民朋友们:


2020年430日,宁德市人民政府修订出台《宁德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规定》,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、时间和品种作出规定。


限制燃放区域和时间:宁德中心城区的蕉城区蕉北街道、蕉南街道,城南镇、金涵乡、漳湾镇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所辖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。


除夕和初一全天,农历十二月二十三、二十四、正月初二到初六、正月十五的六时至二十二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,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


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的品种和规格: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CD级产品范围内的200响(含200响)以下排炮、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。


岁末年初,春节将至,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。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,进一步倡导文明新风、减少环境污染,营造更安全、更健康、更宜居的城市生活环境,特向您发出如下倡议:


一、做禁限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。为了蓝天更澄澈、空气更清新,请您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,不违规购买、燃放烟花爆竹,不违规运输、存储、销售、携带烟花爆竹,争做文明市民、守法公民,以实际行动展示文明宁德的良好风貌。


二、做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。为了生活更安宁、环境更宜居,请您积极参与禁限放宣传,自觉争当环保倡导者,共同营造移风易俗、文明过节的浓厚氛围,用新风尚、新习俗、新气象拥抱新年。


三、做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志愿者。为了家人更安全、社会更有序,请您积极劝阻违规燃放行为,积极举报并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、运输、经营、燃放行为,以实际行动汇聚保护环境的正能量。


广大市民朋友们,文明城市、你我共享,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快乐,为了全社会的和谐安宁,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,共同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,共同守护蓝天白云绿水青山,为建设美好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。




宁德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

中共宁德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

宁德市公安局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1年126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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