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29日,中国和瑞士双方在京互换了《中国—瑞士自由贸易协定》的生效照会。按照《协定》生效条款有关规定,《协定》于2014年7月1日正式生效。
中瑞双方于2011年1月启动《协定》谈判。2013年5月,李克强总理访问瑞士期间,中瑞双方签署了关于完成中瑞自贸区谈判的谅解备忘录。2013年7月,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与瑞士联邦委员兼经济部长施耐德-阿曼代表两国政府在京签署《协定》。
《协定》是近年来中国对外达成的水平最高、最为全面的自贸协定之一,不仅货物贸易零关税比例高,还在钟表等领域为双方合作建立了良好的机制,并涉及环境、知识产权等许多新规则,将进一步提升中瑞双边经贸合作水平,深化中欧经贸合作。
《协定》的达成和实施,体现了中瑞双方加强经贸关系的决心和信心,体现了中国政府坚定不移扩大开放的决心和信心,也体现了中国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决心和信心。中国政府将以中瑞自贸协定的达成和实施为契机,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,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。
《协定》中、英、法三种语言文本已在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(http://fta.mofcom.gov.cn)上全文公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