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贸促〔2019〕0443号预警信息
作者:站长 加入日期:2019年09月10日 点击:933
贸促〔2019〕0443号预警信息:
乌兹别克斯坦驰名商标认定标准生效
近日,乌兹别克斯坦关于驰名商标标准的决议正式生效。决议指出,一件商标必须与其在相关公共部门注册的商品或服务有关,能确认如下信息的才能被认定为驰名商标:在乌兹别克斯坦拥有实际和(或)潜在的消费者,或者销售中带有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人,或者交易中带有该商标商品或服务的商业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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